第四十三条

有效

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的专家在代表性项目名录、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过程中违反评审纪律规定,对评审结果的公正性造成影响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将其从专家库中除名,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