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湄江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章 管理第三十六条有效湄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湄江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旅游线路、游客容量、天气等相关信息。地方法规 · 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