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第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将轨道交通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海洋功能规划。轨道交通建设应当符合环境保护和人防的要求。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