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方案和决算及其相关决议,自批准、通过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