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古城保护利用所需资金,需财政预算安排部分由市人民政府和越城区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安排。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