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广告条例第十四条有效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