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已修改国家工作人员在村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