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八条有效增强国防意识,保护军事设施。关怀、尊重军人及其家属,自觉遵守、执行军人及其家属优待规定。鼓励与促进地方法规 ·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