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章 奖励保护第二十一条有效生活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