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由市、县(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