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自治县文化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违反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三)违反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地方法规 ·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