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自治县文化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