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阿诗玛艺术团的运行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其专业艺术团队的引领作用,引导民间歌舞艺术团队编排彰显阿诗玛文化特色的各类节目,并面向游客进行演出或者外出交流演出。地方法规 ·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