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条例/第三章 来电人的权利义务第十八条有效对来电人提出热线事项的,热线受理人员应当认真倾听,全面准确记录,使用规范用语耐心解答。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