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五章 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和利用第六十二条已修改不动产登记纸质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定期保管的在期满后依法予以销毁。不动产登记电子档案应当在全市登记机构范围内实现互联互通。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8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