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四章 其他登记/第四节 查封登记第五十八条已修改登记机构收到查封通知后,应当即时将查封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查封内容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登记机构应当告知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有权机关。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8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