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四章 其他登记/第四节 查封登记第五十七条已修改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有权机关对不动产依法实施查封等措施的,应当依照生效法律文书要求办理查封登记。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8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