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三章 不动产权利登记/第一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不动产登记,应当在登记簿中注明"地下"字样。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8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