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审计监督条例/第六章 绩效审计第二十九条有效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绩效审计评价体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绩效目标等,确定评价标准。审计机关确定评价标准时,应当听取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专家学者以及社会公众意见。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