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第十五条有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合理设置、优化调整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优先保证行人通行并提高车辆的通行效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限定路段收集、固定违法停车相关证据,限定路段应当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或者标线,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