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出现破损、陈旧、污秽的广告设施未及时处理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