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五章 车辆与停车场地容貌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城区内货运、客运车辆应当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核载、路线、时间通行。城区内运输渣土的车辆,应当按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行驶。禁止低速载货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在城区内道路上停放。地方法规 · 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