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大型户外广告应当按批准的时间、地点、形式、规格设置,到期后设置人应当拆除。

大型户外广告设施逾期不发布内容的,由广告的经营者登设公益广告,登设公益广告的费用由经营者承担。

地方法规 · 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