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城市供水用水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及新型环保材料,改善水质,提高水的利用率,降低水的消耗量。

鼓励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技术的研发应用与推广。

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