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七章 水质监督管理第四十三条有效供水单位应当建立水质检测机构,配备必要的水质检测设备和专职检测人员,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按照国家规定对水质进行检测,保证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