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已修改

经营者违反本条 例第十二条 第一款,未按照规定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或者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