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章 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第十条已修改消费者的身份信息、个人生物识别信息、财产信息、消费记录等个人信息依法受保护。经营者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依法进行,不得非法加工、公开、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消费者要求经营者删除个人信息的,经营者应当及时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经营者应当确保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防止泄露、丢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经营者应当及时通知消费者,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