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古城墙保护条例第十八条有效姑苏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搜集散落的古城墙墙砖以及其他构件,用于古城墙的修复。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