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绵竹年画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德阳市、绵竹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组织领导,将绵竹年画保护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制定绵竹年画保护专项规划,设立绵竹年画保护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预算。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他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绵竹年画保护工作。地方法规 · 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