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二章 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第十七条有效司法鉴定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申请登记并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