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农村饮用水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农村饮用水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村民自治、规范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地方法规 ·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