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道路停车泊位的使用与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调整或者撤除道路停车泊位:(一)道路停车泊位不符合设置技术标准或者条件的;(二)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道路停车泊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的;(三)道路需要改建、扩建及维修、养护的;(四)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调整或者撤除的。调整或者撤除道路停车泊位的,应当采取现场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公告;道路停车泊位撤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撤除相应的标志、标线。地方法规 ·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