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调整或者撤除道路停车泊位:
(一)道路停车泊位不符合设置技术标准或者条件的;
(二)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道路停车泊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的;
(三)道路需要改建、扩建及维修、养护的;
(四)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调整或者撤除的。
调整或者撤除道路停车泊位的,应当采取现场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公告;道路停车泊位撤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撤除相应的标志、标线。
Local Regulations ·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