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道路停车泊位的使用与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影响道路停车泊位使用的行为:(一)擅自设置、撤除、损毁道路停车泊位;(二)擅自设置地桩、地锁或者其他障碍物影响道路停车泊位使用;(三)占用道路停车泊位从事商品宣传促销、摆摊兜售等经营活动;(四)其他影响道路停车泊位使用的行为。地方法规 ·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