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实施与监督第三十七条有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制止和查处扰乱公共秩序的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0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