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在本规定第四条禁止区域外的布设,应当按照总量控制、保障安全、合理布局的原则,由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后确定。

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