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二条有效有关部门在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村、文明街道、文明家庭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应当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与分类情况纳入评选标准。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