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章 预防与控制第二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药品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推广使用安全套,建立和完善安全套供应网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或阻挠依法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及向公众发售安全套。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