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海水浴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海水浴场的设立第六条有效市人民政府海水浴场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县、区人民政府规划等部门,编制本市海水浴场规划。海水浴场规划应当遵循陆海统筹、生态优先、合理布局和综合利用的原则,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