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各级海水浴场管理部门依据本条例规定对海水浴场实施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证件,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碍检查工作。

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