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商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的回收管理工作。生态环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有害垃圾的运输、处置进行监管。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规划、教育、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文广旅游、农业农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