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条例第七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审核通过荣誉市民人选建议名单后,应当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授予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5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