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条例第十三条有效荣誉市民称号授予、礼遇落实、服务保障等活动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5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