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采供血机构提供的无偿献血宣传和组织、无偿献血者的献血次数等情况,对在无偿献血中做出贡献的单位、个人授予荣誉称号或者给予表彰。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