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 制定机关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公布日期
- 2019年5月5日
- 施行日期
- 2019年5月5日
- 条文数
- 15 条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2005年2月21日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5年9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9年3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批准《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的决定》的决议修正)
(一)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执行的重大措施;
(二)自治旗党委建议由自治旗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三)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授权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四)推进依法治旗,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促进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措施;
(五)事关自治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措施;
(六)自治旗人民政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年度计划的部分调整方案;
(七)自治旗本级预算部分调整方案及上一年度决算;
(八)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重大事项;
(九)自治旗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十)全旗性节日、纪念日;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自治旗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一)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自治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
(三)自治旗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及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事关自治旗发展重点领域和长远发展的改革措施;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及政府性基础设施、产业发展超亿元的投资项目情况;
(六)自治旗重大区划调整方案;
(七)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重要规划的编制、修改和实施情况;
(八)全旗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九)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保、住房、扶贫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点项目的实施情况;
(十)重大自然灾害和事故灾害、重大环境事件和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性事件的应对处置情况;
(十一)确定或者变更旗歌、旗标、旗树、旗花等标志;
(十二)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和自治旗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情况;
(十三)自治旗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自治旗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向常委会报告的事项。
(一)自治旗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二)自治旗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三)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
(四)自治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国家机关。
(一)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其中包括有关统计数据、调查论证报告;
(二)与重大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三)决策方案及其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论证报告;
(四)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公共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情况;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自治旗人大常委会审议重大事项报告时提出的意见,由自治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以书面形式交有关国家机关办理。有关国家机关应当按照自治旗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及时报告办理情况。
依照本规定应当向自治旗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重大事项,有关国家机关未按照要求报告的,由自治旗人大常委会责令限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