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城镇居民二次供水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则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