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城镇居民二次供水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非居民和自建二次供水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以及水质管理活动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