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文物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教育等相关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加强对文物法律、法规和文物保护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志愿服务活动,文物行政部门或者文物管理机构应当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地方法规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