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绿地,可以并处违法占用面积每日每平方米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