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已废止

电信设施建设确需穿越公路、铁路、城市轨道、桥梁、隧道、河道、耕地、林地、草原时,应当事先征得相关管理部门和权利人的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